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文公共发〔2016〕15号),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安阳博物馆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志愿者,指的是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并在安阳博物馆登记注册的个人。
第三条 志愿者应向安阳博物馆申请实名注册。注册时,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应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 在安阳博物馆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应符合如下条件:身心健康,热爱博物馆事业,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自愿服从《志愿服务条例》《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安阳博物馆志愿者管理章程》等规定,自觉服从安阳博物馆的管理。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
第五条 招募条件
一、热爱文物博物馆事业,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二、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能够定时、定量地完成安阳博物馆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能够流畅使用普通话或外语,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有充裕的自由支配时间,能够按时至安阳博物馆从事志愿者工作。
五、严格遵守安阳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招募程序
一、安阳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招募或通过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招募志愿者。
二、填写报名表,经审核合格者,到安阳博物馆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四、面试合格者参加安阳博物馆“志愿者岗前培训”。
五、培训结束通过考核者正式成为安阳博物馆志愿者。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能力提供志愿服务。
二、本人可优先、免费参加安阳博物馆举办的特展、讲座及活动,在安阳博物馆馆内查阅业务书籍,使用馆藏文物文献资料。本人在安阳博物馆礼品商店消费可享受8折优惠。
三、请求安阳博物馆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参加安阳博物馆为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可帮他人优先预约安阳博物馆举办的讲座及活动,每人限一个名额。
五、要求如实记录参与志愿服务的有关信息,就志愿者服务工作对志愿者管理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安阳博物馆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热爱文物博物馆事业,具有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的精神。
二、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举止大方,言辞得体,微笑服务。
三、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或协议,完成安阳博物馆安排的志愿服务任务。
四、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和隐私,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者的工作
第九条 参与安阳博物馆组织的大型活动。
第十条 为观众提供参观讲解服务,提高参观质量。
第十一条 为观众提供参观咨询、引导服务,协助疏导观众、维护展陈、藏品和观众安全。
第十二条 维护安阳博物馆观众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保持馆内卫生整洁。
第五章 志愿者管理
第十三条 上岗时必须着装规范,统一穿志愿者红马甲,佩戴志愿者胸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十四条 参加志愿者服务应准时到岗,如需早退或请假,应预先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及时安排好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作为志愿者应举止大方,言辞得体,微笑服务。不说粗话脏话,不能与观众发生争执。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联系工作人员,求得更好处理。
第十六条 安阳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期限为一年。馆内每年对志愿者进行审核、考评,通过审核并愿意继续在馆内从事志愿者工作的自动延续一年,延续次数不限;志愿者依据本人的意愿亦可随时申请中断志愿工作;成为志愿者3个月内,未按时到岗进行志愿服务工作,也未请假说明情况者,则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
第十七条 除安阳博物馆安排的工作外,志愿者不得以安阳博物馆志愿者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志愿者在从事服务期间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安阳博物馆形象、态度消极且影响工作者,安阳博物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安阳博物馆志愿者。
第十八条 志愿者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每年我馆会根据服务时长、质量及观众反馈等,对志愿者进行评定,对表现积极、服务效果显著者,评选出志愿队伍总人数的10%,由博物馆颁发“年度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 长年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者,安阳博物馆会在年终进行表彰;在馆内工作满24个月,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安阳博物馆荣誉志愿者”称号;工作满36个月,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安阳博物馆资深志愿者”称号;工作满60个月,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安阳博物馆荣誉馆员”称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安阳博物馆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